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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距離上次跟老媽講完電話,已經是第三天(雖然網誌是同一天打的)。這三天,我一面挑戰著一天只花一百塊解決三餐,另一面則是很努力地找打工的機會。part-time版逛半天,除了一個小實驗外,其它都一無所獲。而參與這個小實驗前後過程,也是這三天內最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。它是一個閱讀動眼實驗,我去應徵當一個受試者。全程大約一小時,時薪一百元。

昨天,差不多到了約定的時間,我起身要走出實驗室。正在大掃除的大家,習慣性地問我要去哪裡。我說,我要去當一個實驗的受試者,時薪一百元。只見在場的人,都用一種很不可思議的表情看著我,問我為什麼 要做這種事(聽起來很像我下海賣淫的感覺) 想去參加這個實驗。雖然我知道大家驚訝的原因(→敗家女黃佳伶居然會為了一百塊而接下一份工作),但是,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回答。學生找打工也不需要什麼特別的理由,不就是存錢嗎。可是,發生在我身上,似乎就變成頭條新聞了。黃國寶還問『你有那麼缺錢嗎?』老實說,我不知道。一百塊對我來說,真的好少好少,但是,我目前也只有一百塊的價值。

下午,剛從美國回來不久的伶伶到實驗室找我,還帶了紀念品 ─ 一瓶很伶伶香的沐浴精給我。當下我真的超感動的,因為我正在擔心我的沐浴乳如果用完了該怎麼辦?但其實我上個月才剛買了450ml的沐浴乳(而且沒腦地花了該死的780塊還覺得很便宜)。但是,我擔心的點是這次的用完之後,我接下來是不是該妥協地用開架式的沐浴乳?從這個角度想,我真的很像一個被寵壞的欠揍小孩。我知道錯了。

雖然很窮,但還是想一起吃個飯。畢竟誰也不知道,之後還要多久才會再碰面?碰面後又會像現在這麼好聊嗎?為了這些原因,去借現金卡也要一起吃飯XD。到了後門,忽然有一種每一家店都好貴的感覺。我頓時很慶幸我下午有去打工,否則今天就要喝西北風了。

今天照樣是一百塊過一天。早餐30元,午餐35元,晚餐32元。SAFE~!這種生活目前對我而言還滿新鮮的,覺得自己很像大人(不是本來就是大人了嗎!!)。努力地找著工作,為著生活而煩惱著,很酷!不過,真的有很多東西必須要適應,例如:飯後無法來一杯飲料、有的時候會不小心落入『無助兒童』的漩渦中,覺得自己的前景黯淡無光、必需試著不在意別人的眼光等等。這讓我想起虹伶前幾天對我說的話。她說『佳伶,妳用東西好像都還滿講究的齁?全部都有一種你的調調,一看就知道是妳的耶。』現在,我要想像自己是個亡國的公主(想像仍然欠扁),沒辦法再在意品味這回事了。要像郝思嘉一樣堅強才行(但是不至於到無所不用其極啦)!這陣子多了好多的反省,也有很多的收穫。聖經說:『敬虔又知足的,便是大利!』主阿,謝謝祢;)

我想我今天晚上會夢到珍珠奶茶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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